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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眉山市东坡区畜禽养殖区域划定方案》的解读

责任编辑:东坡区政府办1 文章来源:东坡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5-04-08 点 击 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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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畜禽养殖区域划定工作,对畜禽养殖区域重新划定,形成区域明晰、界限清楚的畜禽养殖区域划定图,我局结合实际,重新制定了《眉山市东坡区畜禽养殖区域划定方案》。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我区禁养区划定方案已于2022年底到期,须进行重新修订。该方案的制定,认真学习了2018年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的通知》(川农业函〔2018〕118号)等相关文件,参考了《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环办水体〔2016〕99号)。

本方案共划分3个区域,主要明确了畜禽养殖禁养区、畜禽养殖限养区、畜禽养殖宜养区等内容。

畜禽养殖禁养区主要为城镇居民区和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工业园区及其他区域。畜禽养殖限养区主要为原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重要河流岸带、城镇居民区和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及工业园区。眉山市东坡区行政区域范围内,除上述划定的禁养区、限养区以外,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规划的区域原则上均可作为畜禽养殖宜养区。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234号 网站标识码:5114020004
主办单位: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办公室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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