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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坡区人民政府2021年森林防火命令》的政策解读

责任编辑:东坡区政府办1 文章来源:东坡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1-12-23 点 击 量: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加强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管理,严防森林火灾发生。我局代区政府草拟了《东坡区人民政府2022年森林防火命令》,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该规范性文件的必要性

禁火令的发布是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加强林区火源管理,强化宣传教育,依法依规落实责任,加大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

二、起草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2022年森林防火命令》结合东坡区实际,起草本命令。

草案的征求意见和协调情况:

区应急管理局广泛征求了13个乡镇人民政府、28个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的意见,各镇及部门对起草的通告均无意见。

在东坡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群众意见,无意见建议。

四、草案主要内容的说明

(一)关于森林防火区的划定

1、划定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三条、《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二条。

2、划定范围:

(1)森林防火区的划定范围:根据《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 四川省林业厅关于做好划定森林防火区工作的通知》(川森防指〔2017〕29号)第二点要求规定划定。

(二)关于森林防火期的规定

1、规定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三条。

2、《四川省人民政府2021年森林防火命令》

3、《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八条

(三)关于野外用火管理规定

1、禁止的多种野外用火行为主要包括了极易引发森林火灾的发生原因。

2、野外用火审批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五条和《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第三十二条。

以上说明,请予审定。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234号 网站标识码:5114020004
主办单位: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办公室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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