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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全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安全管理,规划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网络,建立安全、规范、有序的烟花爆竹经营秩序。合乡并镇后,根据国务院、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我区实际,在全市率先完成《东坡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布点规划》。
此次布点实行“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总量控制”“提倡专店、方便群众、有利监管”的原则。参照各镇人口、集镇规模、合乡并镇等因素确定,13个镇总量控制在62家以内。
《布点规划》要求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的申办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坚持“要件审查”和“现场审核”,从源头上严格把关。一是不得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即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不得以“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存在。二是实行专店销售。安排专人销售,保证安全通道畅通。三是经营(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四是负责人和销售人员要参加安全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五是必须按要求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等。
目前,东坡区应急管理局将按照行政许可相关要求,正在逐一对各经营(零售)点进行要件审查和现场审核,从源头上严格把关。同时,联合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建立联合执法长效机制,组建专门的“打非”队伍,依法打击和取缔烟花爆竹非法经营、储存、运输行为,确保全区烟花爆竹经营秩序规范、有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