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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4月21日下午,修文镇十字卡村2组村民甘某某不听劝阻,强行将村组干部刚刚贴在村务公开栏上的《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撕下并当众烧毁,当时在场围观群众达数十人,甘某某的行为在群众中造成了恶劣影响。
事件发生后,十字卡村两委及时将情况向修文镇党委、政府及修文镇派出所报告。修文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派出所公安人员及时进行调查取证,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甘某某行政拘留5日。
为推进全镇秸秆禁烧工作,修文镇将甘某某的违法行为在全镇各村(社区)作为反面典型进行通报,做到打击一个,教育一片,形成良好的秸秆禁烧氛围和打击露天焚烧秸秆的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