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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欣利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华西医药产业园(眉山)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四川欣利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拟在眉山经济开发区新区建设华西医药产业园(眉山)一期项目。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向社会公众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四川欣利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华西医药产业园(眉山)一期项目
建设地点:眉山经济开发区新区
项目投资:19806万元(人民币)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新建医疗器械生产厂房、保健品及药品生产厂房、研发楼、食堂倒班房、公用工程系统、辅助配套设施及道路、绿化等,主要建筑物建筑面积约52460平方米。购置安装提取罐、浓缩器、干燥器、压片机、高速切割机、灭菌柜等设备。
二、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本项目的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主要发生在运营期,主要问题是生产废水可能对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生产废气可能对周围环境空气造成影响,设备运转噪声可能对周围造成影响以及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对环境的影响。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项目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经厂内预处理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后,经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最终排放进入岷江。
2、地下水:通过分区防渗,增加危废暂存点重点防渗,对可能造成的地下水污染进行防治。
3.废气:压塑废气经负压收集后由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屋顶排放,原料粉碎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锅炉使用清洁燃料天然气,烟气经排气筒直接排放。
4.固废:废纱布、废无纺布、医疗器械残次品作为废品外卖;中药材提取废渣外售作为堆肥处理,生活垃圾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
5.噪声:通过采取设备减振、消声,厂房及建筑材料隔声、吸声、距离衰减等措施降噪处理后,使厂界噪声达标。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当地规划。项目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经济技术可行,措施有效。项目在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不会改变区域地表水,地下水、环境空气,声环境等的环境功能。项目在各项污染治理措施落实,确保全部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境的角度,在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政府相关部门及周边地区的民众、政府工作人员、环境保护人员等的意见。征求意见内容包括对现有区域的意见和看法,对拟建项目的态度,对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的态度、对项目选址的意见以及对环评结论的意见等。
六、公众查看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在本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四川欣利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郝明亮
联系电话:13880705734
电子邮件:287799127@qq.com
评价单位:雷速体育_中国足彩网¥在线直播轻工业成都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文
联系电话:13880767528
电子邮件:406690313@qq.com
四川欣利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