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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成区锅炉燃煤废气是形成雾霾天气的重要因素之一,严重污染城市大气环境,危害广大市民身体健康。为加快大气污染防治,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今年,东坡区按照市政府《关于划定眉山市建成区高污染燃料禁烧区的通告》及《眉山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2015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要求,区政府及时制定了《东坡区城市建成区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方案》,全区强化宣传、落实责任、拟定淘汰时间表,全区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有序开展。截至目前,建成区11家企业燃煤小锅炉被淘汰。
强化宣传,公众参与。区环保局等相关部门,通惠街道、大石桥街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大力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燃煤小锅炉废气对大气污染的危害,让锅炉淘汰单位和业主明确治理大气污染的法律责任。鼓励群众参与监督,推动建成区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顺利开展。
落实责任,履职到位。区环保局负责全区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的组织协调;区发改局、经信局负责燃煤锅炉淘汰工作的督查指导;区质监分局负责办理淘汰锅炉使用登记证书的注销手续;通惠街道、大石桥街道履行属地管理的主体责任。各部门、街道认真履职,制定具体举措,确保按期淘汰到位。
强力推进,突出实效。今年7月,区环保局按照市上要求,对城市建成区20家燃煤小锅炉企业下达了限期拆除燃煤锅炉的通知,责令年底前燃煤锅炉全部予以淘汰。为保障淘汰工作取得实效,区环保局对目前剩余的企业实行一周一督查,对未按时完成淘汰的企业,区环保局将会同相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封,强制拆除;对阻碍执法人员正常执法的,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区新闻中心予以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