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关于眉山市东坡区环境保护局2014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东坡区环境保护局是东坡区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全区环境保护实施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能职责:一是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职权和授权制定有关法规的实施办法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是制订全区环境保护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水体、大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规划、计划;编制大气、水体、噪声等环境功能区划;三是对全区大气、水体、土壤、生态等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有毒化学品以及噪声、振动、电磁辐射等污染的防治工作;四是监督对生态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五是协调解决区内以及跨地区、跨流域的环境问题;处理环境污染事故、污染纠纷和生态破坏事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和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负责全区环境监理、排污收费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组织开展全区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工作;六是监督执行国家和省颁布的各类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参与编制全区可持续发展纲要;七是制定和组织实施各项环境管理制度;按照规定审定区管和市委托的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参与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的管理;负责全区生态示范区和生态农业建设;负责全区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检查的组织工作;八是组织全区环境保护科技发展、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工程;管理区内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认证;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资质认可;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九是负责全区环境统计、信息工作;组织建设和管理环境信息网;十是管理和组织协调全区环境保护国际交流合作与国际履约工作,统一对外联系;参与协调区内重要环境保护国际活动;管理全区环境保护系统对外经济合作;协调与履约有关的利用外资项目;受区政府委托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负责与环境保护国际组织联系工作;十一是负责全区核安全、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十二是组织和协调全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环境科学和环境法律知识;协同区教育等主管部门在中、小学和成人教育培训中开展环境教育和社会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十三是指导全区环境保护系统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和组织全区环境保护系统在职人员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十四是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014年重点工作任务:
1、强化环评审批,服务经济发展。2、突出生态建设,推进全域生态化。3、落实目标责任,推进总量减排。4、加大污染防治,改善环境质量。5、加强监管监测,确保环境安全。6、加大环保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环保责任意识。
二、部门概况
东坡区环境保护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东坡区环境保护局收入决算总额为2650.902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650.9029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3减少390.1145万元,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支出收入减少。
2014年东坡区环境保护局支出决算总额为2650.90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008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999万元,医疗卫生15.16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6518万元,干部教育支出2.6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549.4401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3年减少390.1145万元,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支出减少。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东坡区环境保护局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东坡区环境保护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东坡区环境保护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罗列类级全部功能分类)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0085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3年目标考核奖。
(二)教育支出2.64万元,主要用于:2014年为民服务“五个一”工作和基层党组织工作。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9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事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
(四)医疗卫生支出15.163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医疗补助和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
(五)住房保障支出25.651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六)节能环保支出2549.440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监测与监察、污染防治、减排专项支出等。
附表一:眉山市东坡区环境保护局2014年收支结算总表
附表二:眉山市东坡区环境保护局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东坡区环境保护局
二O一五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