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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负责按法律法规规定的乡镇规划和建设管理以及市上授权的中心城区的规划和建设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贯彻国家住房、规划、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进行行业管理。组织拟定住房保障、城镇和行政村规划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房屋装饰装修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方针、政策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制定相应监督管理办法。
2、研究起草全区城镇发展战略及城镇规划和管理的政策。
3、指导、监督乡镇和行政村规划的编制、管理和实施。
4、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
5、负责城市规划区授权区域、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负责城镇体系规划、专业规划和开发区规划等综合协调和审查报批工作。
6、负责全区集镇和城市规划区授权区域规划建设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规划区内建设项目规划管理,核发“一书两证”工作。
7、负责全区测绘管理工作。
8、负责城市规划区授权区域各类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公用设施建设管理和人民防空管理,指导全区村镇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建设。负责全区规划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9、依法监督管理和指导建筑业和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室内外装修装饰市场以及工程监理、施工安全、工程造价、工程交易、工程招投标、工程质量检测;负责建筑业企业从业人员资质、资格管理以及市场准入管理;负责全区勘察设计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备案;负责各类建筑项目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批、核发施工许可证;草拟建筑业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
10、组织实施工程建设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定额;贯彻执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指标、建设工程定额、建设用地指标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
11、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研究制定全区住房及住房保障的建设、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研究制定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规划及相关的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有关保障性住房的资金安排。
12、负责全区房地产业和房地产市场管理;指导房地产开发、评估、交易、权属管理、白蚁防治、城镇房屋拆迁等工作;监督房地产企业、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及市场准入。
13、贯彻执行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镇市政设施工程的抗震设计规范。
14、制定建设行业的科技发展规划与技术经济政策,组织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和新成果推广应用。负责全区散装水泥的推广使用工作。
15、制定建设行业人才培养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建设行业协会、学会工作。
16、负责全区风景名胜区的规划管理工作。
17、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8、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
1、抓好规划后续报批工作。加快推进乡镇规划成果的锁定、报批和实施,科学指导集镇建设。
2、继续推进"百镇建设行动"和全国重点镇建设,加强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计划投入1.5亿元完善集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提升集镇形象。重点推进“百镇建设行动”试点镇万胜镇、白马镇、思蒙镇和区级重点镇多悦镇、永寿镇的建设,完成道路、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污水处理厂等市政公用设施建设。
3、以项目为抓手,全力保障项目服务。积极做好集镇房地产商业项目、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业项目的服务工作。快速推进项目行政审批、放线、验线工作,确保项目能及时开工建设,完成建设任务。
4、引进城镇运营商,打造小城镇综合体。引进有实力的城镇运营商,加快推进白马镇小城镇综合体建设,将其打造集商贸中心、文化中心、集散中心、休闲娱乐中心、餐饮及旅游服务中心为一体的小城镇商业综合体。
5、抓好民生工程的实施。启动城南片区棚户区1661户改造项目,年内货币安置837户。同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公共租赁房、棚户区改造任务和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发放任务。消化积余资金投资3000万元购买公共租赁住房150套。继续搞好农村建房审批。
6、进一步加大规划和建设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建立定期执法监督和乡镇动态巡查制度,每月开展执法巡查,实现对在建工地的监督检查常规化。加大对房地产项目的监察力度,每个项目每月达到不少于2次的监督检查,确保监督和检查率达到100%。
7、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积极排查规划、建设、燃气、民工工资、保障性住房等方面的不稳定因素并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建立群众来访当天办理工作台账,每个信访事项实行一案一卷归档,上级交办案件办结率到达100%,实现“零进京、少到省、不出事”的目标。
8、强化建设安全生产和燃气、液化气经营市场管理,抓好质量安全监督。常态化对燃气企业进行检查,加强燃气液化气经营市场管理,逐步规范经营行为,确保安全稳定。严格监督各方责任主体在建设施工工程中执行国家强制规定的行为,积极争创“省、市标准化工地”和“省优质结构工程”。
9、加强对建筑业市场和建设工程招投标及项目建设的监管力度。完善工程招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等的动态监管制度,对建筑企业加强监管,规范建筑市场行为。推广建筑新技术、新产品和散装水泥。
10、完成区上下达的向上争取5500万资金任务。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东坡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眉山市东坡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408.9万元,全部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408.9万元,其中:城市社区事务支出2359.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3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眉山市东坡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乡镇住建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用于保障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用于保障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359.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东坡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农村危房改造、建筑市场监管、建设行业管理、规划建设行政许可、规划建设行政执法办案、招投标监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建筑节能和新型墙材推广应用等工作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我局无退休人员。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24.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附表1
部门收支预算表
单位:万元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预(决) 算数 | 项目 | 预(决)算数 |
一、财政拨款 | 2408.9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 |
二、事业收入 | ? | 二、公共安全 | ? |
三、经营收入 | ? | 三、教育 | ? |
四、其他收入 | ? | 教育管理事务 | ? |
? | ? | 四、科学技术 | ? |
? | ? | 五、文化体育与传媒 | ? |
? | ? |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 | ? |
? | ? | 七、医疗卫生 | 25.5 |
? | ? | 九、城乡社区事务 | 2359.1 |
? | ? | 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 | ? |
? | ? | 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 ? |
? | ? | 住房改革支出 | ? |
? | ? | 住房公积金 | 2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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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合计 | 2408.9 | 支出合计 | 2408.9.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 | ? | ? |
上年结转 和结余 | ? | ? | ? |
收入总计 | 2408.9 | 支出总计 | 2408.9 |
附表2
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 | 合计 | 基本 支出 | 项目 支出 | 备注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 | ? | ? | ? |
二、公共安全 | ? | ? | ? | ? |
三、教育 | ? | ? | ? | ? |
教育管理事务 | ? | ? | ? | ? |
五、文化体育与传媒 | ? | ? | ? | ? |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 | ? | ? | ? | ?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 | ? | ? | ? |
七、医疗卫生 | 25.5 | 25.5 | ? | ? |
医疗保障 | 25.5 | 25.5 | ? | ? |
行政单位医疗 | ? | ? | ? | ? |
事业单位医疗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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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城乡社区事务 | 2359.1 | 379.8 | 1979.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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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改革支出 | 24.3 | 24.3 | ? | ? |
住房公积金 | 24.3 | 24.3 | ? | ? |
提租补贴 | ? | ? | ? | ? |
购房补贴 | ? | ? | ? | ? |
城乡社区住宅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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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408.9 | 429.6 | 1979.3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