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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眉山市东坡区审计局对伍波同志担任东坡区柳圣乡党委书记期间、刘燕同志担任柳圣乡人民政府乡长期间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柳圣乡位于东坡区、仁寿、青神三县交界处,东与仁寿县洪峰乡相接,南与青神县河坝子乡、高台乡相邻,西与复兴乡毗邻,北与金花乡接壤。距中心城区约28公里,幅原面积23.3平方公里,总耕地面积16414亩。全乡辖6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56个农经联社。境内有盐井沟、斑竹湾、藕花塘等小(二)型水库三座。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经审批违规占用林地。违法使用林地4005.5平方米用于场地平整硬化和养殖棚修建。
(二)农村垃圾运输管理不规范。2017年柳圣乡垃圾清运车为非全密闭运输工具,清运过程中易因抛洒、滴漏造成二次污染。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眉山市东坡区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未经审批违规占用林地问题,已移送区森林公安分局处理;对农村垃圾运输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责成柳圣乡及时建立垃圾收集清运台账,做好日常监督。
四、审计整改情况
柳圣乡人民政府按照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进行了认真整改。截至公告日,已全部处理、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