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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眉山市悦美医疗美容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设置“眉山悦美医疗美容门诊部”,按照《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要求,现将拟设置机构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1.拟设置医疗机构申请单位:眉山市悦美医疗美容有限公司
2.拟设置医疗机构名称:眉山悦美医疗美容门诊部
3.拟设置医疗机构执业地点:眉山市东坡区杭州北路164——166号
4.拟设置医疗机构类别:医疗美容门诊部
5.拟设置医疗机构服务对象:社会
6.拟设置医疗机构所有制形式:其他
7.拟设置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医疗美容科(美容外科一级、二级项目;美容牙科,美容皮肤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
8.拟设置医疗机构床位:美容治疗床4张,手术床位2台,牙科综合治疗椅2张,观察床2张
9.拟设置医疗机构经营性质:营利性
10.拟设置医疗机构投资总额:200万元
11.拟设置医疗机构注册资本:200万元
以上内容同步在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网站和拟设医疗机构执业地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18年9月27日--2018年10月8日止。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行政许可股(028-38108634)和医政股((028)38298800)反馈意见。
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