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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6日,东坡区食药监局对辖区内的2家乳制品生产企业(蒙牛乳制品(眉山)有限公司、四川菊乐食品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进行了一次全面摸底排查。
2家企业都有涉及复原乳的产品,分别为杯装风味发酵乳(蒙牛)、盒装调制乳(菊乐)。2个产品属于全部用乳粉生产的调制乳、发酵乳。均在产品名称紧邻部位标明“复原乳”,其字号及字体高度均符合规定。
通过检查液态乳产品配方、投料记录、入出库记录、生乳收购记录、发票等,利用物料投入产品平衡原理进行判断,2家企业不存在使用复原乳加工液态乳而未按照相关规定标签标注复原乳或者使用复原乳加工巴氏杀菌乳的行为。
区食药监局将围绕乳制品重点监管工作要求,将复原乳标签标识管理纳入日常监督监管工作计划,增加日常巡查次数,保持常态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