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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力争取得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好成绩,全面达到国家卫生城市食品安全工程标准,结合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区食药监局制定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全国卫生城市实施方案》,重点对我区食品经营单位,含“三小”(小作坊、小经营店、摊贩)进行全面排查。结合实施方案,11月7日,区食药监局召开了工作推进会议。
会议就全面排查工作进行了安排,确定工作重点内容为:一是食品经营单位内外环境卫生整洁;二是必须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三小”备案证,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三是证照和制度公示栏、餐饮文明明白纸、禁烟标识、创文宣传画、创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宣传画、持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单位量化分级全部上墙;餐饮单位餐桌上有创文桌牌;四是“三防”(防鼠、防尘、防蝇)设施齐全。同时,确定了此项工作重点区域为城区三个街道、松江镇、太和镇、尚义镇、崇礼镇、悦兴镇,对城区按照社区定格定人,由局工作人员带领社区干部逐条街道整治。该项工作将进行每月督查,对工作不到位的食药监所进行通报批评。
目前,此项工作已经全面铺开,工作人员积极参与,力争取得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