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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区关于依法行政的相关规定详细制定2015年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管执法计划。二是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和《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加大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力度,加快职业卫生标准化系统建设,争取全区工矿商贸企业达标20%以上。三是完成全区30%的工矿商贸企业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与备案管理信息登记和在国家工矿商贸职业卫生统计系统的数据统计。四是按照省市关于规范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三同时”分级分类监管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对于 2011年12月前已经建成并投产的建设项目,责令补充完善“三同时”有关资料,责令进行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2012年1月开始建设或处于建设阶段以及目前刚完工或尚未完工的建设项目,将责令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总局令第51 号)和《四川省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及时开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