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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东坡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四川工商学院(原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眉山校区第二次调整方案的批前公示

责任编辑:东坡区自然资源和规划 文章来源:东坡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4-10-29 点 击 量:

四川工商学院(原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眉山校区规划设计方案20134经原眉山市城乡规划局审批通过。2019年,原眉山市自然资源局审批通过了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眉山校区第一次调整方案。现四川工商学院申请调整四川工商学院(原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眉山校区规划设计方案。调整内容为:一是调整总平布局。对9~12栋学生公寓建筑平面布局做了调整,建筑轮廓线相应变化;由于建筑平面调整,原半地下非机动停车库轮廓及面积有相应变化;原9~12#学生公寓建筑均由5/6层调整至7层,层高由3.2米调整为3.3米,建筑高度由19.2米调整为23.7米。二是优化建筑风貌。原方案整体由米黄色及红色面砖搭配,现调整方案风貌与原有总体保持一致,在原有公寓外墙材质的基础上进行了优化,使用米黄色及红色的艺术岩彩漆。三是优化室内外停车。本次调整范围原有64辆机动停车位重新布置;原10#公寓地下非机动车位调整至9#公寓;新增机动停车位112辆,布置在9#学生公寓南侧地块;新增非机动停车位371辆,分别在9#学生公寓南侧地块及9~12楼栋之间分区布置。四是根据增加机动停车及非机动停车位的需求,在9~12栋学生公寓南侧新增一条车行道等。

为保证规划的公开、公正、透明,强化公众参与,现在项目建设所在地进行审批前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029日至2024年116日,共7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眉山市东坡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反映(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意见。公示期满,将根据公示情况对规划设计方案调整内容进行审批。

意见受理单位:眉山市东坡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28-38229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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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办公室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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