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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决定书及文号 |
《眉山市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眉山市东坡区长城职业学校申请注销办学许可证的批复》(眉东人社许〔2024〕91号) |
项目名称 |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六条有关规定:民办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一)根据学校章程规定要求终止,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 (二)被吊销办学许可证的; (三)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的。 第五十七条有关规定:民办学校终止时,应当妥善安置在校学生。 |
审批类别 |
行政许可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52511402MJR31223XW |
许可机关 |
眉山市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许可生效日期 |
2024年11月11日 |
许可截止日期 |
长期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雷家臻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
51112219640805****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眉山市东坡区长城职业学校 |
当前状态 |
正常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