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环保局关于2018年3月2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责任编辑:区环保局  文章来源:区环保局   发布日期:2018-03-22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3月22日-2018年3月28日。

电话:028-38115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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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四川省电池与材料创新中心锂电池生产实验线项目

眉山市鑫和工业园机械机电功能区C3厂房

四川国创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

四川众望安全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内容:项目对鑫和园区C3厂房4300m2进行改造,建设1条钛酸锂动力电池生产实验线及其相关公辅设施,包括空压系统、配电间、分析检测室、仓储运输系统、办公生活设施等。建成年产1500万安时钛酸锂动力电池生产实验线。

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一、废气:

项目配料、加料工序粉尘后通过经移动式吸风罩收集布袋除尘后由同一15米排气筒排放;NMP烘干废气采用冷凝+转轮吸附浓缩回收法进行回收处理后排放,烘箱进出口逸出的少量NMP废气经由除湿系统抽取后最终通过车间排气筒排放;注液废气经密封管道排入设置的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净化处理,然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散发在注液间的注液废气经由除湿系统抽取后最终通过车间排气筒排放。

二、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地面拖地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由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三、噪声:

项目选用底噪音设备,并设置减震、隔声、消声等治理措施减小对周围的影响。

四、固废:

项目废包装箱(袋)/废塑料包装桶收集后外售;废包装桶(不锈钢)该桶可由NMP和电解液原料供应商回收利用;NMP废液收集后由原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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