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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竣工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9月20日-2017年9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电 话:028-38115141
地 址:眉山市杭州北路东坡区环保局
四川格林豪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猕猴繁育基地建设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猕猴繁育基地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新建动物养殖区、入场检疫房、出场检疫房、动物医院、办公用房及职工宿舍1.6万平方米。
建设单位:四川格林豪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眉山市东坡区尚义镇
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1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万元,占总投资的10.9%。
验收监测单位:四川省中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
环保设施及措施基本按环评要求建成和落实。建设的环保设施及采取的环保措施:
1、废气:该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繁育猴区恶臭、备用发电机废气、员工饮食油烟,繁育猴区产生的恶臭无组织排放,根据《村镇规划卫生标准》GB18055-2000,项目繁育猴区应设100米卫生防护距离。繁育猴区位于场地中部与最近的农户距离大于100米,因此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无须搬迁住户;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处理器处理后排放;发电机尾气经净化装置处理达标后。
2、废水:该项目的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
3、噪声: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站区总图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消声、距离衰减等综合降噪措施。
4、固废:生产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猕猴粪便经无害化处理后场区绿化使用;病猕猴交由有相关资料的部门处理;污泥场区绿化使用;危废交由相应专业资质的单位处理。
三、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四川省中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中晟验字(2017)第088号验收监测结论如下:
噪声监测结果
该项目噪声监测值均达到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废气监测结果
该项目废气监测值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二级新扩改建限值要求。备用发电机烟气黑度满足《关于执行大气污染排放标准有关问题怕复函》(环函[2000]509号)标准限值要求。
废水监测结果
该项目废水监测结果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要求。
四、文档及环保机构情况
公司制定有《环保管理制度》、《应急预案》,该项目的环保工作配备有专职环保管理人员。环保设施运行、维护正常,环评报告表等环保验收文件及材料由公司统一收存。
五、验收结论
综上所述四川格林豪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猕猴繁育基地建设项目环保审查、审批手续完备,环保设施及措施基本按环评要求建成和落实,环保管理符合相关要求,经验收监测,所测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建议通过验收。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验收监测单位:四川省中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028-38566600
(2)建设单位:胡刚 13880058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