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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竣工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7月21日-2017年7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电 话:028-38115141
地 址:眉山市杭州北路东坡区环保局
四川省眉山市金庄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厂房建设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四川省眉山市金庄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厂房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新建建筑面积为2604平方米的钢结构厂房用作成品库房,新建一个消防水池200立方米,本项目建成后新增储存洗衣粉专用颗粒2500吨,全厂形成储存洗衣粉专用颗粒5000吨。
建设单位:四川省眉山市金庄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眉山市东坡区经济开发新区
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177万元,环保投资9.1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5.14%。
环评编制单位:四川嘉盛裕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四川省中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
环保设施及措施基本按环评要求建成和落实。建设的环保设施及采取的环保措施:
1、废水
厂房不进行冲洗,不涉及生产废水,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废水排放量。
2、废气
该项目废气主要为汽车尾气和扬尘,企业通过培训人员和加强管理,定期对路面进行洒水降尘,有效的减少废气的排放。
3、噪声
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站区总图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消声、距离衰减等综合降噪措施。
4、固废
生产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化粪池污泥用作农田施肥;废塑料袋外售废品收购站。
三、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四川省中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中晟验字〔2017〕第149号),验收监测结论如下:
废气监测结果
该项目无组织废气监测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二中限值要求。
噪声监测结果
该项目噪声监测值均达到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废水监测结果
四、环保管理制度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及风险防范措施检查
公司制定有《环保管理制度》、《应急预案》,该项目的环保工作配备有专职环保管理人员。环保设施运行、维护正常,环评报告表等环保验收文件及材料由公司统一收存。
五、验收结论
综上所述,四川省眉山市金庄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厂房建设项目环保审查、审批手续完备,环保设施及措施基本按环评要求建成和落实,环保管理符合相关要求,经验收监测,所测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建议通过验收。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验收监测单位:四川省中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028-38566600
(2)建设单位:徐霞 18990301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