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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东坡区环境保护局关于2017年7月2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公示

责任编辑:区环保局 文章来源:区环保局 发布日期:2017-07-26 点 击 量: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竣工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7月26日-2017年8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电 话:028-38115141

地 址:眉山市杭州北路东坡区环保局

眉山强丰包装有限公司瓦楞纸包装生产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眉山强丰包装有限公司瓦楞纸包装生产项目

建设内容:该项目新建厂房、办公用房等装饰装修及附属工程,安装相关设备,项目建成后年生产瓦楞纸包装箱300万个。

建设单位:眉山强丰包装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眉山市东坡区经济开发新区

工程投资:项目实际总投资118万元,其中环保投9.3万元,占总投资的7.9%。

验收监测单位:四川省中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

环保设施及措施基本按环评要求建成和落实。建设的环保设施及采取的环保措施:

1、废气:该项目废气主要为食堂废气和有机废气,食堂油烟经抽油烟机抽至楼顶排放,印刷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车间换气无组织排放。

2、废水:项目废水主要生活废水和清洗机器废水,生产废水经化粪池处理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清洗印刷机废水收集后定期交由中明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回收处理。

3、噪声: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厂区及车间总图布局,种植树木绿化带,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消声、距离衰减等综合降噪措施。

4、固废:生产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边角料废纸外售给物质回收部门回收利用,油墨桶、机器清洗废水由中明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回收。

三、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四川省中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中晟验字(2017)第133号),验收监测结论如下:

噪声监测结果

该项目噪声监测值均达到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废气监测结果

该项目废气监测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

废水监测结果

该项目废水监测值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同时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级标准限值。

四、文档及环保机构情况

公司制定有《环保管理制度》、《应急预案》,该项目的环保工作配备有专职环保管理人员。环保设施运行、维护正常,环评报告表等环保验收文件及材料由公司统一收存。

五、验收结论

综上所述眉山强丰包装有限公司瓦楞纸包装生产项目环保审查、审批手续完备,环保设施及措施基本按环评要求建成和落实,环保管理符合相关要求,经验收监测,所测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建议通过验收。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验收监测单位:四川省中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028-38566688

(2)建设单位:董强 13518118308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234号 网站标识码:5114020004
主办单位: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办公室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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