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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坡区食药监局四川省眉山迪康中药材有限公司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责任编辑:东坡区食药监局 文章来源:东坡区食药监局 发布日期:2018-09-21 点 击 量: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眉东食药监药罚〔2018〕28号

案件名称

四川省眉山迪康中药材有限公司经营劣药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四川省眉山迪康中药材有限公司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周鹏

主要违法事实

四川省眉山迪康中药材有限公司销售给东坡区悦兴镇卫生院的中药饮片天冬(批号:170401,生产单位:四川欣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包装规格:0.5kg/袋)经眉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性状不符合规定,符合《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三款第六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六)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的规定,按劣药论处。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我局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及《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给予四川省眉山迪康中药材有限公司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00.9元。

行政处罚的方式和期限

主动履行

2018年9月14日

作出处罚机关的名称和日期

眉山市东坡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9月14日

备注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234号 网站标识码:5114020004
主办单位: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办公室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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