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坡区食药监局“李维英”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责任编辑:东坡区食药监局  文章来源:东坡区食药监局   发布日期:2018-11-08  点击: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眉东食药监食罚[2018]090号

案件名称

李维英经营含有铜绿假单胞菌的饮用水的食品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李维英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李维英

主要违法事实

经营含有铜绿假单胞菌的饮用水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种类:警告

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行政处罚的方式和期限

主动履行;2018.11.05

作出处罚机关的名称和日期

眉山市东坡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11.05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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