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眉东食药监食罚〔2018〕110号 |
|
案件名称 |
眉山市川妹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眉山市川妹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向东红 |
|
主要违法事实 |
生产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1、没收违法所得180元;2、处罚款15000.00元;罚没款合计1518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伍仟壹佰捌拾元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 |
|
行政处罚的方式和期限 |
主动履行;2018.1.2 |
|
作出处罚机关的名称和日期 |
眉山市东坡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12.17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