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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眉东食药监食罚〔2018〕7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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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
从事餐饮服务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葵立克”葡萄水果饮料浓浆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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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眉山市东坡区金韩宫自助烤肉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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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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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姓名 |
陈金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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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罚款、警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罚款5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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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的方式和期限 |
主动履行,2018.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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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机关的名称和日期 |
眉山市东坡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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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