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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眉东食药监食罚[2019]10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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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
四川省眉山市华威高科技生物有限公司生产经营食品与其标签、说明说的内容不符的白酒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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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四川省眉山市华威高科技生物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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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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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姓名 |
张翌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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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事实 |
生产经营食品与其标签、说明说的内容不符的白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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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10元;2.处以罚款5000元;3.上述罚没款共计5110元(大写:人民币伍仟壹佰壹拾元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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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的方式和期限 |
主动履行;2020.0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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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机关的名称和日期 |
眉山市东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1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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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