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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坡区市场监管局关于“东坡区吕文华水果店”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责任编辑:东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章来源:东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9-11-28 点 击 量: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眉东市监食罚[2019]100号

案件名称

经营农药残留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东坡区吕文华水果店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吕文华

主要违法事实

经营农药残留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种类:行政处罚

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

行政处罚的方式和期限

主动履行;2019.11.8

作出处罚机关的名称和日期

眉山市东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11.22

备注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234号 网站标识码:5114020004
主办单位: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办公室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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