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群众信访举报件眉山市公开情况批次一览表(第4批1件已办结)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X510000201811060036 |
眉山市东坡区苏堤南路(南湖1号)旁:眉山岷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四川能源圣蓝投资有限公司控股)汤坝电站砂石厂非法生产,未通过环评验收即投入生产,该厂位于长江支流岷江岸边,污水、粉尘严重污染长江源头岷江水质,噪声影响周边居民。该砂石厂内有个混凝土搅拌站,未通过环保验收,无证生产,粉尘污染严重。2018年8月,曾向眉山环保局举报,相关部门恶意泄露举报人信息。以上举报还在眉山热线12345和12369都举报过,都被相关部门包庇。 |
眉山市 |
水,大气,噪音 |
此件与第1批交办D510000201811030066反映问题基本相同。眉山市立即责成东坡区组成工作组开展调查。经查,岷江汤坝航电枢纽工程位于眉山市东坡区苏祠街道上游村,工程开发以航运、发电为主,兼顾城市环境建设、防洪、灌溉、供水等。正常蓄水位414.80米,相应库容4995万立方米,总装机容量69兆瓦,主要建筑物包括船闸、发电厂房、大坝、泄洪冲沙闸、鱼道、防洪堤等配套设施。项目法人为眉山岷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要经营水电投资、开发。2017年11月,该公司取得《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岷江干流汤坝航电枢纽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川交函〔2017〕857号),并编制了《岷江干流汤坝航电枢纽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含配套建设的砂石加工项目),于2017年12月11日取得《四川省环保厅关于岷江干流汤坝航电枢纽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川环审批〔2017〕328号)。被投诉的砂石场是汤坝航电枢纽工程1#砂石加工系统,建有砂石原料和砂石成品堆场、砂石加工生产线及配套工程等,属于建设汤坝航电枢纽工程的配套设施。岷江汤坝航电工程开工建设以来,东坡区成立了岷江航电枢纽工程建设协调指挥部,专门负责航电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和协调工作。环保、水务、砂管办等部门督促项目业主按照环评要求,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项目业主按照环评要求在废水、废气、噪音等方面采取了建沉淀池、喷淋设施,添置压滤机、洒水车,施行密闭施工,遮盖易产生扬尘的原物料,硬化砂石料场运输主通道等措施。1.关于 汤坝电站砂石厂非法生产,未通过环评验收即投入生产”的问题不属实。汤坝航电工程按照要求已完成全部35项专题评审,并取得省级相关部门的批复,其中于2017年12月11日取得环评批复(川环审批〔2017〕328号)。1#砂石加工系统属于航电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临时配套设施,纳入了环评报告。待工程建设完毕后,砂石加工系统将随之拆除,拆除情况同时纳入整体工程验收。2.关于该厂 污水、粉尘严重污染长江源头岷江水质的问题不属实。根据《岷江干流汤坝航电枢纽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环评报告),该工程区共布置2套砂石加工系统,其中要求“1#砂石加工系统设置在右岸坝肩下游侧约300米处,毛料堆场位于砂石加工系统下游侧”“砂石料加工废水采用沉砂处理和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现场调查核实,2#砂石加工系统尚未建设,投诉人所诉砂石场即为1#砂石加工系统,该砂石加工系统位于右岸坝肩下游侧约300米处,毛料堆场位于砂石加工系统下游侧。1#砂石加工系统按环评要求修建了沉砂池、絮凝沉淀池,安装了淤泥压缩设施,废水经处理后用于洗砂系统,做到了全部回用,现场检查没有发现排污口;环评报告要求“对砂石加工系统进行定时洒水降尘”“弃渣场和毛料堆场存放尽量平整,做好遮挡覆盖”。未对场地硬化、砂石加工生产线密闭、拌合站整体封闭方面做出规定。现场检查核实,1#砂石加工系统建设位置符合环评报告要求,两条砂石加工生产线建设了相关密闭设施,安装了喷淋系统;毛料堆场按规范实行分级堆放,采用防尘网进行覆盖。为更好减少扬尘,1#砂石加工系统主要运输通道已全部硬化。3.关于噪声影响周边居民问题的问题属实。现场调查核实,该项目生产车间为砂石生产线和混凝土拌合站,两个生产车间平时并未24小时生产。目前,在枯水期大坝混凝土浇筑时,因工程质量和进度要求,需要混凝土拌合站连续生产提供浇筑原料。11月4日和5日,东坡区环保局已委托有资质的四川净澜检测有限公司对1#砂石厂加工系统厂界和附近4处声环境敏感区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有2个点位的厂界噪声和1处声环境敏感区夜间噪声超标,该敏感区为正在建设的楼盘,尚无居民入住。11月7日,东坡区环保局向眉山岷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下发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眉东环责改字〔2018〕141号),并立案调查。4.关于该砂石厂内有个混凝土搅拌站,未通过环保验收,无证生产,粉尘污染严重的问题不属实。现场调查核实,拌合楼已按照环评报告要求进行了封闭,拌合站设置了喷淋系统,可有效减少扬尘。拌合站属于航电枢纽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临时配套设施,待主体工程竣工后,将全面拆除,无需进行单独验收。5.关于曾向眉山环保局举报,相关部门恶意泄露举报人信息。以上举报还在眉山热线12345和12369都举报过,都被相关部门包庇的问题不属实。经核实,信访投诉平台派发举报件时,若反映人未要求匿名,则系统会向办件单位显示举报电话,并在查办后,按要求向反映人进行回访。目前,未发现工作人员泄露了信访人信息。经东坡区纪委监委对东坡区环保局、东坡区水务局的履职情况进行调查,未发现违纪违规情况。 |
属实 |
东坡区政府已按11月4日制定的整改提升工作方案实施。(一)关于“该厂位于长江支流岷江岸边,污水、粉尘严重污染长江源头岷江水质”问题:一是汤坝航电枢纽工程1#砂石加工系统已修建了沉砂池、安装了淤泥压缩设施,实现中水回用、零排放,没有污染岷江水质的情况(11月7日,四川省环境检测中心眉山分中心对汤坝航电枢纽工程料场上下游水质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水质类别均为Ⅲ类水质)。职能部门全程监管,督促业主规范生产,防止污染岷江水质的情况发生(整改时限:长期坚持)。责任领导:东坡区副区长彭盛东、东坡区党组成员杜明琅;责任单位:东坡区水务局;责任人:东坡区水务局局长谢华伟。二是修建排水沟,雨水通过排水沟注入沉砂池,对生产场地进行清理,对场地内未硬化的部分实施硬化。此项任务已按整改方案要求于2018年11月11日全面完成(整改期限:2018年11月11日前)。.责任领导:副区长彭盛东、区政府党组成员杜明琅;责任单位:区砂管办、区环保局;责任人:区砂管办主任蒋兴友、区环保局局长刘江涛。三是对半封闭的1#生产线采取封闭措施,并安装降尘设施。目前封闭改造已开工,正在搭建支架(整改期限:2018年12月4日前)。.责任领导:副区长彭盛东、区政府党组成员杜明琅;责任单位:区砂管办、区环保局;责任人:区砂管办主任蒋兴友、区环保局局长刘江涛。(二)关于“噪声影响周边居民”的问题。一是11月7日,眉山市东坡区环保局向眉山岷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下发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眉东环责改字〔2018〕141号),并立案调查,依法查处(整改期限:严格按法定程序推进)。.责任领导:副区长彭盛东、区政府党组成员杜明琅;责任单位:区环保局;责任人:区环保局局长刘江涛。二是已对堤顶路面进行修整,限速行驶,严格执行22:00—6:00禁止运输,降低噪音;加大洒水频率,保持施工道路常态化湿润,对裸露的河堤进行全方位覆盖,减少扬尘。目前已在堤顶路安装了限速、噪声提示牌,设置了夜间禁运公示牌。已安排专人进行监督管理(整改期限:长期坚持)。.责任领导:副区长彭盛东、区政府党组成员杜明琅;责任单位:区航电办;责任人:区航电办负责人张罗丹。(三)关于“该砂石厂内有个混凝土搅拌站,未通过环保验收,无证生产,粉尘污染严重”地问题。对拌合站进行全封闭改造。目前两座拌合站已按照整改方案于2018年11月11日完成了全封闭改造(整改时限:2018年11月19日前)。责任领导:副区长彭盛东、区政府党组成员杜明琅;责任单位:区砂管办、区航电办、区环保局;责任人:区砂管办主任蒋兴友、区航电办负责人张罗丹、区环保局局长刘江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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