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关于彭盛东、刘锦兵任免职的通知
眉东府人〔2018〕17号
根据2018年10月19日眉山市东坡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
任命:
彭盛东为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免去:
刘锦兵眉山市东坡区审计局局长职务。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30日
眉东府人〔2018〕17号
根据2018年10月19日眉山市东坡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
任命:
彭盛东为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免去:
刘锦兵眉山市东坡区审计局局长职务。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