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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落实民政部等6部门、省民政厅等5部门、市民政局等5部门《关于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按照《四川省建筑消防设施使用维护管理规定》要求,确保全区农村养老服务中心消防设施设备正常、良好运行,保证养老服务中心消防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根据《眉山市东坡区民政局关于购买农村养老服务中心消防设施设备维保服务项目的公告》相关要求,经东坡区民政局购买农村养老服务中心消防设施设备维保服务项目评审领导小组的评审决定,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
项目中选公司为:四川瀛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向东坡区民政局办公室提出书面意见,联系电话:028—38193810。
眉山市东坡区民政局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