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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调整四川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川医保办发〔2022〕16号)规定,你眉山市东坡区众济康大药房等8家医药机构已在我中心完成资料审核、考察评估、协商谈判流程,符合眉山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准入条件,拟通过。现予公示:
医药机构 |
地 址 |
服务内容 |
眉山市东坡区众济康大药房 |
眉山市东坡区尚义镇白马社区清泉路21-23号 |
零售、异地 |
眉山市东坡区广源愉福堂大药房 |
眉山市东坡区裴城路247号、249号 |
零售、异地 |
眉山市东坡区康贝杏康大药房 |
眉山市东坡区下大南街1号附98-100号 |
零售、异地 |
眉山市东坡区康贝大药房连锁卢成玲加盟店 |
眉山市东坡区青衣街257、259号1栋1层 |
零售、异地 |
眉山市东坡区广源秦氏大药房 |
眉山市东坡区阜成路东四段168号阑台府34栋106号、107号 |
零售、异地 |
眉山市东坡区广源仁心大药房 |
眉山市岷东新区青神路松林苑东区12号 |
零售、异地 |
四川省眉州太乙堂医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眉山市东坡区江月路68号启明星农贸市场1楼W-7号 |
普通门诊、异地 |
眉山市东坡区吉美口腔诊所 |
眉市市东坡区彭寿街69号附4号 |
普通门诊、异地 |
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机构的资格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人、来电等形式反映。反映问题应真实,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3年8月17日至2023年8月 23日。
监督举报电话:38103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