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眉山市东坡区经济合作项目引荐人奖励办法(修订版)》的通知
市岷东新区管委会,各园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眉山市东坡区经济合作项目引荐人奖励办法(修订版)》已经区政府第六届2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