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眉山市东坡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的通知
市岷东新区管委会,各园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眉山市东坡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已经区政府第六届8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