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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关于眉山市东坡区2021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的通告
眉东府通〔2022〕5号
崇礼镇大定桥村2组,光华社区1、2、5、6组,韩宾社区2、6、11、12、13组;太和镇大林社区5、6、7组及社区集体;尚义镇全意社区3组,刘巷社区3、4、9、10、12组;永寿镇永寿社区7组,永江村5组,面积合计45.8537公顷土地的征收申请,于2022年3月8日,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眉山市东坡区2021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22〕324号)批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镇开展上述文件批准范围内的征地补偿安置工作。
对本次征地批复(川府土〔2022〕324号)不服的,应当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通告。
附件: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眉山市东坡区2021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22〕324号)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