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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
关于启动眉山市东坡区2023年第20批次建设用地项目涉及集体土地征收的通告
眉东府通〔2023〕16号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有关规定,经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启动眉山市东坡区2023年第20批次建设用地项目涉及眉山市东坡区尚义镇集体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项目
眉山市东坡区2023年第20批次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集体土地范围
眉山市东坡区2023年第20批次建设用地涉及东坡区尚义镇万华社区2、3、4、5组,面积合计26.6592公顷(具体征收面积见附件)。
三、土地征收目的
公共利益需要。
四、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3年1月3日至2023年1月17日由眉山市东坡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开展拟征收集体土地现状、拟征收面积等调查,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五、其他事项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在拟征收集体土地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附属物和改变房屋、土地用途、抢栽抢种等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通告。
附件:眉山市东坡区2023年第20批次建设用地项目拟征收集体土地现状分类面积表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
2023年1月3日
附件
眉山市东坡区2023年第20批次建设用地项目拟征收集体土地现状分类面积表
单位:公顷
镇 |
权属单位 |
农用地 |
建设用地 |
合计 |
||||
合计 |
耕地 |
园地 |
林地 |
其他农用地 |
||||
尚义镇 |
万华社区2组 |
0.0267 |
0.0000 |
0.0267 |
0.0000 |
0.0000 |
0.0000 |
0.0267 |
万华社区3组 |
6.1277 |
2.2468 |
3.0093 |
0.2500 |
0.6216 |
0.4821 |
6.6098 |
|
万华社区4组 |
0.0148 |
0.0000 |
0.0148 |
0.0000 |
0.0000 |
0.0000 |
0.0148 |
|
万华社区5组 |
19.2107 |
2.4221 |
10.4926 |
1.0765 |
5.2195 |
0.7972 |
20.0079 |
|
合计 |
25.3799 |
4.6689 |
13.5434 |
1.3265 |
5.8411 |
1.2793 |
26.65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