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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东疫指办函〔2020〕7号
机械产业园区疫情应急分指挥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掌握被观察人员身体健康情况,现将确诊/疑似患者和无症状感染者检测阳性后的一般接触者,解除居家隔离后追踪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追踪管理对象
(一)确诊/疑似患者的一般接触者。
(二)无症状感染者检测阳性后的一般接触者。
二、工作流程
防疫救治组将确诊/疑似患者和无症状感染者检测阳性后的一般接触者名单推送数据统计组,数据统计组将名单推送机械产业园区疫情应急分指挥部、各镇(街道),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接收数据并做好相关台账管理。
三、追踪管理内容
(一)确诊/疑似患者和无症状感染者检测阳性后的一般接触者解除居家隔离后,尽量减少外出,确需外出的,必须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到人群集中地方,由居住地所在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取电话回访方式,分别在解除居家隔离后第1、2、3、7、14天进行回访管理。
回访内容包括每天监测体温情况,有无咳嗽、乏力、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并及时如实填写《东坡区确诊/疑似患者和无症状感染者检测阳性后一般接触者解除居家隔离后追踪管理登记表》存档备查(见附件),发现异常立即由属地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规范流程开展相关诊治。
四、工作要求
督促检查组将按照要求不定时进行督查,对机械产业园区疫情应急分指挥部、镇(街道)、基层医疗机构因管控不力造成相关人员失管脱管的,将严肃追责。
附件:东坡区确诊/疑似患者和无症状感染者检测阳性后
一般接触者解除居家隔离后追踪管理登记表
眉山市东坡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