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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东疫指办函〔2020〕1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要求,结合我区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区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和特殊困难群体关心关爱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
(一)明确三级联防联控责任。
1.镇(街道)属地责任。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一名科级干部负责辖区内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强化应急值班值守和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统筹保障养老机构所需口罩、手套、水银体温计、额温枪、酒精、消毒液等防护物资和米、面、油等生活物资,监督养老机构严格实施封闭式管理,对离院老人要摸排生活情况妥善安排居家养老,落实亲属照料责任。
2.相关部门行业主管责任。区民政局班子成员分片区负责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见附件),实地监督指导养老机构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区卫健局负责组织中医院、镇(社区)卫生院医务人员负责养老机构老人健康监测、就医服务工作,对患慢性基础疾病和非突发性重大疾病的老年人,可采取电话问诊、上门巡诊等方式进行治疗,暂不外出就医,指导养老雷速体育_中国足彩网¥在线直播隔离观察室、配备废弃口罩回收垃圾桶,做好疫情应急准备。区疾控中心负责对养老机构防疫工作检查和指导。
3.养老机构主体责任。养老机构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认真落实养老机构封闭管理规定“十项措施”,安排专人每天对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若发现有发热、咳嗽、乏力等身体异常者,按程序及时报告所在镇(街道)、医疗卫生机构,同步报送区民政局。
(二)落实封闭式管理规定“十项措施”。
1.实施封闭式管理,大门上锁,拉警戒线,严禁所有老人及工作人员进出,严禁任何社会人员进入,谢绝老人亲属及朋友探视,严禁接收新入住老人,原则上在疫情解除前离院老人暂不返院。
2.每天对机构内老人居室、公共场所、厨房、栏杆扶手、卫生间等场所进行全面消毒,消毒次数每天不少于2次,并做好相应记录。做好室内通风工作,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养成勤洗手、讲卫生等良好生活习惯。
3.严格实行分餐制,严禁聚集用餐,老人用餐全部在自己房间,不允许相互串门。
4.坚持每天对所有老人及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每天不少于3次,并做好相关记录。
5.严格实行餐具消毒,每天早、中、晚对老人的餐具进行集中消毒,先用沸水消毒30分钟以上,后放入消毒柜高温消毒,集中存放。
6.对送入院内的生活物资应先在门外进行消毒,并拆掉外包装袋后送入。
7.做好防疫知识宣传及培训工作,对老人及工作人员加强教育引导和心理疏导。
8.禁止组织老年人开展联欢、集体看电视、打牌、唱歌等集体活动,做到不串门、不聚集。
9.设置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标注“有害垃圾”标识,并及时清理消毒。
10.制定完善应急预案,保留部分床位作为应急备用,设立院内观察隔离室。
(三)强化防疫工作的督导检查。
区民政局牵头加强对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督导检查,并将情况及时反馈给各镇(街道)及养老机构,每三天对全区所有养老机构完成一次全覆盖拉网式排查;各镇(街道)每天对所属养老机构进行检查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并立即整改。
二、进一步加强特殊困难群体的关心关爱工作
(一)扎实开展排查。
各镇(街道)对照建档立卡贫困户、残疾人、低保、特困、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孤寡老人等基础数据信息,逐一排查此类特殊群体生活情况和疫情防控情况,建立生活困难和防疫困难群众台账,并及时更新。
(二)精准实施救助。
各镇(街道)根据排查情况协调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残联、团区委、区妇联等相关部门进行分类施策救助。对基本生活有困难的,协助网上申请办理,优化程序给予临时救助或低保救助;对缺乏防疫物资的给予防疫物资保障。对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要落实分散供养照料责任,对因疫情未回院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落实其亲属照料责任;对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要落实监护责任,对因疫情影响等原因造成监护缺失的儿童,镇(街道)、村(社区)要为其指定监护人,签订委托监护确认书,确保儿童得到妥善照料;对孤寡老人和散居、离院特困老人要委托亲属、村(社区)干部或其他村民照料。疫情防控期间,新申请低保、特困供养等社会救助项目和生活困难补助的,可简化申报程序,不再开展入户调查和民主评议。
三、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
各镇(街道)要切实履行组织领导责任,区民政局、区卫健局、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等部门要切实加强行业监管和防控指导,切实保障全区养老机构老年人和特殊困难群体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失职渎职、防控不力,导致疫情扩散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眉山市东坡区养老机构疫情防控责任人名单
眉山市东坡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