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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东疫指办发〔2021〕6号
市岷东新区管委会,各园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冬春季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11号)、《四川省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二版)》(川疫指发〔2021〕14号)和《眉山市东坡区2021年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要求,进一步做好全区冬春季节疫情防控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指南。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应急指挥体系建设,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分兵把守,保持指挥体系应急状态,整合各有关部门力量,做到职责分工清晰、扁平化管理、有序高效运行。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实行集中办公、24小时值班制度,每日向市应急指挥部报送调度情况。抽调相关部门人员及专家,组建区级聚集性疫情处置常备工作组,一旦发现本土病例,2小时派出,现场开展疫点管理、流调溯源、人员排查、患者转运、核酸采样、环境消毒等处置工作,确保在1—2个潜伏期内控制疫情。
二、强化全社会共同防控体系
落实党委政府属地责任、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自我管理责任。严格落实“五有一网格”措施,“四级包干”责任体系,各单位、企业特别是镇(街道)、村(社区)要严格落实“五有”要求,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提前准备防护物资。农村居住片区“片长制”、农村院落“院长制”和农村聚居点“点长制”,组织动员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道德理事会、红白理事会和广大群众开展群防群控,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三、推进“四川天府健康通”应用
鼓励群众申领“四川天府健康通”,实行“一人一码,凭码通行”。发挥属地政府(街道办事处)和行业主管部门牵头揽总作用,督促重点场所张贴场所码,在医疗卫生机构、学校、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会展、旅游、文化娱乐、体育、场站及交通工具、公园等重点场所实行场所码“扫码”通行管理,一般场所实行“亮码”通行管理。“绿码”人员可自由出入公共场所。“黄码”人员限制进入重点场所,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做好体温监测、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可有序流动。“红码”人员应全程严格闭环管理。对于不使用或没有智能手机的老年人等群体,做好人工服务引导。
四、严格疫情多点监测
继续按照眉山市东坡区新冠肺炎监测技术方案及重点人群、特定环境核酸检测要求,坚持人、物、环境同查。按规定频次开展重点人群、进口冷链食品和重要场所核酸检测,新增区级医疗机构、民营医院、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工作人员、基层协查人员每周实施全员核酸检测。
五、做好人员流动管理服务
春节期间,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带头在眉过节,出川须向单位报告并经同意。养老机构、监所、戒毒所、精神卫生机构等重点场所实行封闭管理。根据农民工返乡返岗需求,实施“点对点、一站式”专车专列直达运输,实行错峰返乡返岗。从事进口物品搬运、运输、存储和销售的工作人员,原则上在工作所在地休假,继续工作的,用人单位要依法依规做好加班工资支付和调休。
六、严控聚集性活动
暂停马拉松、营业性演出、展销促销、宗教和民俗等人员密集聚集型活动。严格控制体育赛事、非营业性演出、庙会、灯会、庆典等群众性活动,以及大型会议活动数量及规模,原则上不召开、不举办、不组织线下大规模会议、培训、团拜、慰问、联欢,50人以上由组织(或承办)单位制定防控方案,承担防疫主体责任。景点景区、剧院影院、娱乐场所等场所按75%最大承载量或核定人数控制流量。提倡家庭聚会聚餐不超过10人,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七、落实网格化管理
各镇(街道)、村(社区)以网格为基本单位,落实镇(街道)干部、村(社区)干部、公安干警、乡村两级医务工作者和网格员的“五包一”责任制。以户为单位,将所有到(返)东坡区人员纳入网格管理,做好省外返乡人员、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信息登记、摸排和日常健康监测,确保防控工作不留死角。
八、规范落实返乡出行和目的地管理要求
2021年1月28日至3月8日期间,科学精准做好春运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一)高中风险地区人员出行要求。高风险地区人员或近14天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不流动;中风险地区人员或近14天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原则上不流动,如确需出行,须经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并持有72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结果;高、中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地区人员来(返)东坡区须持7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结果。
(二)低风险地区人员出行要求。低风险地区确需省际、市际出行的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以及跨省返回农村地区的返乡人员,应当持7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其他人员应当持健康通行码“绿码出行,在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有序流动。
(三)规范落实返乡目的地管理要求。上述须持有效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的来(返)东坡区人员应提前3天向返回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报备;到达后由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查验核酸检测阴性结果,不能提供的,应立即组织检测;符合规定出行条件的出行人员持有效核酸阴性结果到达目的地后不需要隔离,其中,群众到达城市地区后,做好个人健康监测,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政策;跨省返乡人员进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做好体温和症状监测,在返乡第7天和第14天分别做1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出行,不参加聚集活动。
(四)严格依法依规防控。各镇(街道)不得在现行政策的基础上擅自“层层加码”,不得随意禁止外地群众返乡过年,不对低风险地区跨省流动到城市非重点人群进行核酸检测,不对省域内低风险地区返乡的非重点人群查验核酸检测证明、居家健康监测。
九、规范医疗卫生服务
建立疫情早发现、早报告奖惩制度。药店做好退烧药、抗病毒药、抗菌素等药品处方或销售的实名登记,发现购买退烧药、抗感染等药物的患者1小时内报告属地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站)、个体诊所、门诊部不得收治发热、咳嗽、咽痛、腹泻、味觉嗅觉减退等症状患者,发现此类患者就诊时应立即采取留观措施并做好登记,1小时内向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告,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立即将患者就近转运至设有发热门诊、发热诊室或发热哨点的医疗卫生机构,按“村报告、乡采样、区检测”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区卫健局要监督区级医疗机构对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综合支持,要派出医疗、护理、院感等人员驻点指导。
十、落实发热病人和患者闭环管理
严格实行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发热门诊、发热诊室、发热哨点实行24小时值班制,不得无故自行停诊。对发热患者进行新冠病毒核酸和血常规检测,必要时进行抗体、CT等检查。2小时报告疑似和确诊病例,4—6小时反馈核酸检测结果,24小时完成流行病学调查。新冠肺炎患者出院后实行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隔离,解除集中隔离后第2、4周到定点医院复查,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4周免费健康服务。复诊复查核酸检测复阳的,及时转至定点医疗机构救治。
十一、加强交通运输领域疫情防控
春运期间,严格按规定落实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消毒、通风措施。机场、车站、码头等设置留观站,10座及以上省际市际客运车辆和客运船舶设置临时留观区,高、中、低风险地区客座率分别不超过50%、70%、90%。实施进站人员体温检测、扫码查验。落实一类、二类客运班线乘客实名购票乘车和乘客信息登记制度,为不会使用或没有智能手机的老人、儿童等旅客提供代查健康码、协助信息填报等服务。对工作人员实施健康监测,全员全程落实戴口罩、手卫生等防护措施。
十二、加大进口冷链食品管理力度
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推行冷库库长制,实施核酸检测和预防性全面消毒。持续改进仓库、市场以及生产经营场所环境卫生条件,落实消毒、监测、通风等措施。督促指导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与承运单位,严格信息登记、货物查验和车辆器具清洗消毒,不得生产经营和承运无法提供“两证明一报告一信息”(海关检验检疫证明、消毒证明、核酸检测报告、追溯信息)和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强化川冷链平台运用,加强进口冷链食品追溯,排查处置风险冷链食品。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落实奖励举报制度。
十三、推进新冠疫苗应急接种
按照眉山市东坡区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方案,认真梳理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第一剂接种情况,严格执行接种间隔,实行精准预约登记,统筹安排接种时间。继续优化工作流程,强化专业培训和工作保障,推进第二剂接种工作。按照国家、省、市统一安排部署,有序推进其他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
十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持续打击非法出入境和走私违法犯罪活动,严格做好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院及疫苗运输﹑接种等环节的安全保卫工作,严厉打击涉疫违法犯罪。全力开展涉疫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妥善处置有关涉稳风险。
十五、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
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开展新冠肺炎防控知识、防控措施和法律责任宣传,引导返乡人员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如实报告个人行程,积极配合健康监测,引导群众遵守防控规定,健康安全出行,持续保持“戴口罩、常通风、勤洗手、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生活习惯,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后及时前往医疗机构就诊,并进行核酸检测。对于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造成疫情传播扩散蔓延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以上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至2021年3月31日。后续将根据国内外疫情形势﹐及时动态调整相关防控措施和实施时间。
眉山市东坡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