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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防汛抗旱工作体制机制的通知
市岷东新区管委会,各园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我区防汛抗旱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区政府同意,现将调整我区防汛抗旱工作体制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设置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区防指”)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总指挥,分管应急管理的副区长和分管水利的副区长共同担任指挥长,由分管水利的副区长负责日常工作,区人武部副部长任第一副指挥长,区水利局局长、区应急管理局局长任常务副指挥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区住建局局长、区气象局局长以及区水利局、区应急管理局分管负责同志任副指挥长。
二、调整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设置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防办”)由区水利局调整到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区水利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区水利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建局、区气象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区防办承担区防指日常工作。
三、同步调整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办公室设置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防汛抗旱体制机制比照区防指、区防办设置形式及运行机制进行调整。
四、工作要求
(一)区防指及区防办调整不代替有关职能部门的防汛抗旱工作职责,应急管理和水利部门的主要职责保持不变,应急管理部门承担“救”的职责,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水利部门承担“防”和“治”的职责,为“救”提供技术支撑和保障;其他相关部门(单位)要压紧压实责任,加强协同配合,扎实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区防办、各镇(街道)要及时修订相应预案。
(二)区水利局和区应急管理局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确保调整期间工作无缝衔接不断档、有序接转不脱节。调整完成后,形成上下对应贯通、横向协同联动的防汛抗旱工作指挥新格局、运转新模式。
(三)调整后的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强化组织、协调、指导职能,按照“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预防为主、综合施策,科学处置、安全第一,以专为主、专群结合”的原则,统筹做好防汛抗旱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抓实抓细防汛抗旱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等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