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东府办函〔2017〕15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眉山市东坡区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第五届二十五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8日
附件:
眉山市东坡区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实施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