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2025年森林防火命令》的解读

责任编辑:东坡区人民政府管理员  文章来源:东坡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5-01-03  点击:

(一)关于森林防火区的划定

1.划定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三条、《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二条。

2.划定范围:森林防火区的划定范围根据《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 四川省林业厅关于做好划定森林防火区工作的通知》(川森防指〔2017〕29号)第二点要求规定划定。

(二)关于森林防火期的规定

1.规定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三条。

2.《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八条

(三)关于严格野外火源管控规定

1.禁止的野外用火行为主要包括了极易引发森林火灾的发生多种原因。依据《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九、第三十条》。

2.野外用火审批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五条和《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第三十二条。

上一条:关于《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的通告》的解读 下一条:关于《东坡肘子(眉山产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关闭

蜀ICP备12002995号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234号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234号 

主办单位: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办公室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