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眉山市东坡区城区农贸市场管理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为巩固东坡区14个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成效,切实加强农贸市场软件管理水平,建立农贸市场日常管理长效机制,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博览局、区农业农村局印发了《眉山市东坡区城区农贸市场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现对《办法》作如下解读:
一、制定《办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是“双创”工作的重要内容,是造福人民群众的大事,更被市委、市政府列入了2019年“十大民生工程”。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不仅要对设施设备等“硬件”进行升级改造,还要对精细化管理等“软件”进行升级改造。由于我区一直缺乏具有指导性的规章制度来约束市场业主,加上各农贸市场的管理水平良莠不齐,导致大部分市场管理混乱,环境较差。因此,通过《办法》的制定,细化具体内容,能够压实市场业主责任,提升管理水平,确保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圆满完成,并建立起长效化管理机制,确保农贸市场满足“双创”考评标准。
二、制定《办法》的依据和过程
制定《办法》的主要依据:根据2011年国家商务部出台的《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相关规定,按照眉山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对主城区农贸市场的具体要求,对照我区2019年1月制定的《东坡区城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基本标准》。并参考了成都、无锡、杭州等地出台的农贸市场管理办法。
三、有关问题的说明
《办法》以明确市场管理者的责任、规范市场经营为出发点,在总结我区农贸市场管理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了农贸市场的管理机制,明确了市场管理者、场内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并对其经营行为进行了约束。《办法》将成为今后我区农贸市场监管、经营的规范性指导文件,市场业主、市场经营者能够根据相关内容规范自身经营行为,主管部门将依据管理办法进行日常监管。确保我区升级改造工作取得实效,切实为人民群众长期提供良好的购物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