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眉山市东坡区促进杂交水稻种业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
眉东府规〔2025〕3号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眉山市东坡区促进杂交水稻种业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眉山市东坡区促进杂交水稻种业发展“十条”措施》已经区政府第六届8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0日
眉山市东坡区促进杂交水稻种业发展“十条”措施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种业振兴的决策部署,稳定杂交水稻制种基地、扩大制种面积,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东坡区杂交水稻种业发展水平,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完善基础设施。划定杂交水稻制种基地范围,将制种基地“上图入库”,对需要改造提升的制种基地优先纳入高标准建设范围。
二、鼓励育种创新。对在我区杂交水稻材料鉴定评价和育种基地开展杂交水稻新品种选育的科研院所、种子企业予以奖励,创制水稻育种新材料奖励2万元/个,测试杂交水稻新组合奖励500元/个。
三、巩固企业市场地位。鼓励种业阵型企业在东坡区推广优质高产的水稻新品种,每亩奖励120元,总面积2万亩。
四、扩大制种规模。对在东坡区委托制种业主(农户、合作社、企业)或者自行流转土地开展杂交水稻种子生产且为该生产品种第一选育人的种子企业予以奖励,奖励标准根据当年项目资金确定。
五、加强社会化服务建设。大力培育杂交水稻制种社会化服务主体,配备制种插秧机、无人机、收割机等农机具,为杂交水稻制种提供插秧、施药、赶花等专业服务。
六、提高种子质量。对在东坡区开展杂交水稻种子生产同时进行种子质量认证的种子企业予以补助。补助标准为:120元/亩。
七、推进全程机械化。对开展杂交水稻制种宽行比种植、母本机插、无人机辅助授粉的制种业主予以奖励,奖励标准根据当年项目资金确定。
八、提升制种技术水平。定期组织制种业主开展杂交水稻制种技术培训,重点对制种全程机械化技术、高产制种技术等进行培训,年培训200人次以上。
九、强化风险保障。实施杂交水稻制种特色保险,保额2200元/亩,保费费率6%,保费132元/亩,各级财政累计补贴保费75%(如中央、省有最新要求,则进行相应调整)。
十、优化监管服务。建立企业生产准入机制,加大种子质量抽检和执法力度,营造良好的种业发展环境,招引优势种子企业进驻,确保种子生产基地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同一事项享受了上级财政或项目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本补贴。本政策自2025年2月19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