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3年以前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责任编辑:东坡区政府办  文章来源:东坡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4-11-15  点击:

眉东府规〔2024〕4号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2023年以前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市岷东新区管委会,各园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2023年以前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已经区政府第六届7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确定继续有效18件、失效7件,现予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该清理结果执行相关文件,同时高度重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定期对本单位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及时修订和废止并予以公布,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应修尽修、应废尽废。

二、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有效期届满,行政规范性文件自动失效。

三、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单位要按照《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51号)、《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通知》(眉府办函〔2022〕17号)要求,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在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雷速体育_中国足彩网¥在线直播条例》选择雷速体育_中国足彩网¥在线直播选项。对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届满拟继续实施的,经合法性审核后,由制定机关在有效期届满前重新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需要修改的,按照制定程序执行。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8件)

2.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4日

附件1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8件)

序号

发布机关

文号

文件标题

发布时间

有效期

起草(实施)机关

1

区政府

眉东府通〔2020〕10号

关于开展眉山主城区亭棚规范治理的通告

2020.4.30

5年

(2025.4.29)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

区政府

眉东府通〔2021〕5号

关于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

2021.4.19

5年(2026.4.18)

东坡生态环境局

3

区政府

眉东府通〔2021〕6号

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期、禁猎区、禁用猎捕工具和方法的通告

2021.4.29

5年(2026.5.29)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4

区政府

眉东府公〔2020〕4号

关于岷江东坡区段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的公告

2020.7.29

5年(2025.7.28)

区水利局

5

区政府

眉东府公〔2020〕6号

关于毛河、醴泉河等9条河流东坡区段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的公告

2020.11.24

5年(2025.11.23)

区水利局

6

区政府

眉东府公〔2020〕7号

关于广济河、盘鳌河、双灯河、清运河4条河流东坡区段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的公告

2020.12.9

5年(2026.1.9)

区水利局

7

区政府

眉东府公〔2021〕9号

关于通济堰水利工程东坡区段管理范围划定成果的公告

2021.8.4

10年(2031.9.2)

区水利局

8

区政府

眉东府发〔2021〕2号

关于印发《眉山市东坡区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新增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1.1.21

5年(2026.2.21)

区发展改革局

9

区政府

眉东府规〔2022〕3号

关于印发《眉山市东坡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

2022.1.25

5年(2027.1.24)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10

区政府

眉东府规〔2022〕5号

关于印发《眉山市东坡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管理和优秀成果评奖办法》的通知

2022.11.2

5年(2027.12.1)

区社科联

11

区政府

眉东府规〔2023〕3号

关于全区天然水域实施全面禁捕的通告(修订版)

2023.8.8

有效期至2030.12.31

区农业农村局

12

区政府办

眉东府办函〔2015〕5号

关于印发《眉山市东坡区德国政府贷款四川林业可持续经营管理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

2015.1.28

有效期至项目结束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13

区政府办

眉东府办函〔2020〕23号

关于印发《眉山市东坡区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制度管理办法》等制度的通知

2020.9.17

5年(2025.10.16)

区水利局

14

区政府办

眉东府办函〔2021〕17号

关于印发《眉山市东坡区“三苏文艺奖”评奖办法》的通知

2021.5.31

5年(2026.6.29)

区委宣传部

15

区政府办

眉东府办规〔2022〕1号

关于印发《眉山市东坡区经济合作项目引荐人奖励办法(修订版)》的通知

2022.9.9

3年(2025.10.8)

区经合局

16

区政府办

眉东府办规〔2022〕2号

关于印发《眉山市东坡区多悦镇等10个镇国有建设用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公示地价体系更新成果》的通知

2022.10.28

6年(2028.11.30)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17

区政府办

眉东府办规〔2022〕3号

关于印发《眉山市东坡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2.10.31

5年(2027.11.30)

区住建局

18

区政府办

眉东府办规〔2023〕1号

关于印发《眉山市东坡区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实施细则》的通知

2023.11.8

5年(2028.12.7)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附件2

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

序号

制定机关

文号

文件标题

发布时间

失效理由

起草(实施)机关

1

区政府

眉东府发〔2019〕5号

关于印发眉山市东坡区教学成果奖励办法的通知

2019.4.3

行政规范性文件适用期已过(202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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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区政府

眉东府通〔2019〕13号

关于禁止在眉山市主城区违规祭祀的通告

2019.8.9

行政规范性文件适用期已过

(2024.8.8)

区民政局

3

区政府

眉东府发〔2020〕9号

关于印发《东坡泡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0.12.18

行政规范性文件适用期已过(2024.1.18)

区市场监管局

4

区政府

眉东府规〔2023〕1号

关于2023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和区域的通告

2023.1.12

行政规范性文件适用期已过(2024.1.14)

东坡生态环境局

5

区政府

眉东府规〔2023〕2号

2023年森林防火命令

2023.1.12

行政规范性文件适用期已过(2024.1.11)

区应急局

6

区政府办

眉东府办发〔2021〕9号

关于印发《眉山市东坡区养老服务业发展激励扶持十条措施》的通知

2021.6.21

行政规范性文件适用期已过(2024.7.20)

区民政局

7

区政府办

眉东府办函〔2021〕12号

关于印发《东坡肘子(眉山产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1.4.21

行政规范性文件适用期已过(2024.5.21)

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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