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和税额标准的通知

责任编辑:东坡区人民政府  文章来源:东坡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4-02-21  点击: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和税额标准的通知


市岷东新区管委会,各园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四川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的规定,经省政府批复同意,对眉山市东坡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和税额标准作如下调整:

一、征税范围和税额标准

眉山市东坡区城区、建制镇规划范围内的应税土地。

根据市政建设情况、经济繁荣程度等条件,将眉山市东坡区土地划分为一至四级,城镇土地使用税年税额标准为每平方米4元至24元。具体土地等级范围及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详见附表。

二、执行时间

上述征税范围和税额标准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如有效期内相关法律法规等政策文件修订或者重新发布,则按修订或者重新发布的政策文件执行。


附件:眉山市东坡区土地等级范围及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

标准表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0日






附件


眉山市东坡区土地等级范围及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表


土地

等级

每平方米

年税额(元)

等级地域范围

一级

24

城区

东面以岷江河堤为界以西,南面以一环南路、苏湖路与岷江河堤交界以北,西面沿一环西路、通义路、文忠路、眉州大道西三段、玉屏街至阜成路交界以东,北面以阜成路至岷江河堤交界以南的土地,以上列明街道所在区域内未列明的街巷按照本等级土地年税额标准执行

二级

16

城区

东面以岷江河堤为界以西,南面沿二环南路至岷江河堤交界以北,西面沿成昆铁路、眉象路、二环西路至二环南路为界以东,北面沿科工园四路向西与成昆铁路交界向东至岷江河堤交界以南,上述区域内除一级土地等级区域以外的土地,以上列明街道所在区域内未列明的街巷按照本等级土地年税额标准执行

三级

6

城区、建制镇

眉山城市规划区248平方公里范围内(岷江东路快速通道以西、规划106线以北、成眉快速通道以东、蒲仁路以南)除一、二级土地等级区域以外的土地,及尚义镇(西堰社区、全意社区、七里社区、象耳社区、红旗社区、英勇社区、万华社区、刘巷社区)、崇礼镇(崇礼社区、韩宾社区、光华社区、洪庙社区)、富牛镇(相东社区、牛路口社区、河东社区、蟆颐社区、富牛社区、松林社区、柏杨社区、万坝社区、长虹社区、广佛社区),以上列明街道、社区所在区域内未列明的街巷按照本等级土地年税额标准执行

四级

4

建制镇

1.尚义镇(中店社区、白马社区、龚村)

2.思蒙镇(车城社区、思蒙社区、黄家社区)

3.太和镇(悦兴社区、大林社区、龙亭社区)

4.崇礼镇(复盛社区)

5.富牛镇(土地社区)

6.修文镇(铝城社区、东光社区)

7.松江镇(松江社区、五里山社区、张坎社区)

8.永寿镇(永寿社区、罗平社区)

9.三苏镇(伏龙社区、广济社区)

10.复兴镇(复兴社区、金花社区、柳圣社区)

11.多悦镇(多悦社区)

12.万胜镇(万胜社区)

13.秦家镇(秦家社区、盘鳌社区、晋凤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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