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眉山市东坡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规划(2023—2031年)》的通知

责任编辑:东坡区人民政府  文章来源:东坡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4-07-03  点击: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眉山市东坡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规划(2023—2031年)》的通知

市岷东新区管委会,各园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眉山市东坡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规划(2023—2031年)》已经区政府第六届6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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