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关于眉山市东坡区2022年第3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的通知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关于眉山市东坡区2022年第3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的通知
眉东府通〔2022〕48号
崇礼镇柏杨社区6组;尚义镇桥楼村15组;太和镇龙石村8组,仙桥村3组,面积合计1.7746公顷土地的征收申请,于2022年6月7日,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眉山市东坡区2022年第3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22〕761号)批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镇开展上述文件批准范围内的征地补偿安置工作。
对本次征地批复(川府土〔2022〕761号)不服的,应当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通告。
附件: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眉山市东坡区2022年第3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22〕761号)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