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关于启动眉山市东坡区2020年第4批建设用地项目涉及集体土地征收的通告

责任编辑:东坡区人民政府  文章来源:东坡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0-10-12  点击: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关于启动眉山市东坡区2020年第4批建设用地项目涉及集体土地征收的通告


眉东府通〔2020〕45号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有关规定,经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启动眉山市东坡区2020年第4批建设用地涉及眉山市东坡区崇礼镇、尚义镇、松江镇、太和镇集体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项目

眉山市东坡区2020年第4批建设用地项目。

二、拟征收集体土地范围

眉山市东坡区2020年第4批建设用地涉及崇礼镇光华社区2、10组,韩宾社区12、13组,蟆颐社区1、2、3组;尚义镇桥楼村15组;松江镇中坝新村10组;太和镇龙石村9组,龙亭社区5组,面积合计25.4857公顷(具体征收面积见附件)。

三、土地征收目的

公共利益需要。

四、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0年10月20日至2020年11月20日由眉山市东坡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所在镇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土地现状及地面附属设施、拟征收面积范围调查,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五、其他事项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5个工作日。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在拟征收集体土地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附属物和改变房屋、土地用途等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通告。


附件:眉山市东坡区2020年第4批建设用地项目拟征收集体土地现状分类面积表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9日



附件

眉山市东坡区2020年第4批建设用地项目拟征收集体土地现状分类面积表

单位:公顷

权属单位

农用地

建设用地

合计

小计

耕地

园地

林地

其他农用地

崇礼镇

光华社区2组

7.1367

6.1549

0.0903

0.2604

0.6311

0.3672

7.5039

光华社区10组

0.3873

0

0.3873

0

0

0

0.3873

韩宾社区12组

2.6699

1.9437

0.0251

0.0095

0.6916

0

2.6699

韩宾社区13组

5.5576

4.1872

0.3411

0.8817

0.1476

1.0464

6.604

蟆颐社区1组

0.7465

0.7465

0

0

0

0.1169

0.8634

蟆颐社区2组

2.2067

2.2064

0

0.0003

0

0.3087

2.5154

蟆颐社区3组

2.5841

2.3576

0.1531

0.0734

0

0.9348

3.5189

尚义镇

桥楼村15组

0.6386

0.1676

0.471

0

0

0.0115

0.6501

松江镇

中坝新村10组

0.3605

0.3518

0.0025

0

0.0062

0.0201

0.3806

太和镇

龙石村9组

0.1483

0.1456

0

0

0.0027

0

0.1483

龙亭社区5组

0.2439

0.1718

0

0

0.0721

0

0.2439

合计

22.6801

18.4331

1.4704

1.2253

1.5513

2.8056

25.4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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