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关于眉山市东坡区2021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的通告

责任编辑:东坡区政府办  文章来源:东坡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2-04-21  点击: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关于眉山市东坡区2021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的通告

眉东府通〔2022〕13号

崇礼镇万坝社区7组,玄翁村5组,中塘村3组;复兴镇山祠村9、11组;三苏镇丛林村5组;尚义镇龚村村2、3组,桥楼村10、15组及村集体;思蒙镇泥河村6组,藕花村6组,宋堰村1组,新堰村4组;松江镇龙堰村2组,五里村2组;修文镇国庆村4组,面积合计11.1217公顷土地的征收申请,于2022年3月1日,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眉山市东坡区2021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22〕182号)批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镇开展上述文件批准范围内的征地补偿安置工作。

对本次征地批复(川府土〔2022〕182号)不服的,应当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通告。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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