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关于授予邱峰、李仕虎见义勇为公民称号的决定
眉东府定〔2018〕72号
各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为大力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行为,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创建平安东坡、构建和谐社会的积极性,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公民条例》和《眉山市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实施办法》,区政府决定授予邱峰、李仕虎“东坡区见义勇为公民”称号。
邱峰,男,汉族,47岁,眉山市电力公司检修分公司职工,住眉山市东坡区下大南街。李仕虎,男,43岁,市交警二大队临聘工作人员,住眉山市东坡区崇礼镇韩宾村5组。2016年9月24日下午4时左右,邱峰、李仕虎等几名游泳爱好者在岷江一桥河边正准备游泳,突然看见岷江上游方向有两个小孩在河中拼命挣扎,前后相距近20米,情况十分危急。邱峰、李仕虎毫不犹豫地抓起游泳飘带跳入河中,分别向两个小孩的方向游去,经过努力将2名落水小孩成功救起。经过现场救护处理,落水小孩脱离了生命危险。在场群众纷纷鼓掌欢呼,赞扬他们见义勇为的良好品质。
全区广大干部群众要以邱峰、李仕虎为榜样,学习他们奋不顾身、舍己救人的英雄气概,学习他们勇于奉献、敢于担当的高尚品质,大力弘扬助人为乐、无私奉献的良好道德风尚,积极投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建设平安东坡,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
2018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