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关于启动太和大道至省道S103连接线(经尖子山航电大坝)新建 工程建设用地涉及集体土地征收的公告

责任编辑:东坡区人民政府  文章来源:东坡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08-21  点击: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关于启动太和大道至省道S103连接线(经尖子山航电大坝)新建

工程建设用地涉及集体土地征收的公告


眉东府公〔2023〕13号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有关规定,经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启动太和大道至省道S103连接线(经尖子山航电大坝)新建工程建设用地涉及集体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项目

太和大道至省道S103连接线(经尖子山航电大坝)新建工程。

二、拟征收集体土地范围

太和大道至省道S103连接线(经尖子山航电大坝)新建工程建设用地涉及眉山市东坡区富牛镇花桥村10组、太和镇三江村7组组,面积合计0.9542公顷(具体征收面积见附件)。

三、土地征收目的

公共利益需要。

四、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3年8月22日至2023年9月4日由眉山市东坡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开展拟征收集体土地现状、拟征收面积等调查,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在拟征收集体土地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附属物和改变房屋、土地用途、抢栽抢种等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太和大道至省道S103连接线(经尖子山航电大坝)新建工程用地拟征收集体土地现状分类面积表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1日



附件


太和大道至省道S103连接线(经尖子山航电大坝)新建工程用地拟征收集体土地现状分类面积表


单位:公顷

权属单位名称

农用地

合计

耕地

园地

草地

其他农用地

富牛镇

花桥村10组

0.0019

0.0511

0.0000

0.0000

0.0530

太和镇

三江村7组

0.3782

0.0872

0.2919

0.1439

0.9012

合计

0.3801

0.1383

0.2919

0.1439

0.9542



上一条: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张文成等4人“眉山市东坡区见义勇为公民”称号的决定 下一条: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关于眉山市东坡区2023年第19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的公告

关闭

蜀ICP备12002995号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234号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234号 

主办单位: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办公室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