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关于授予何平等4人“眉山市东坡区见义勇为公民”称号的决定

责任编辑:东坡区政府办1  文章来源:东坡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2-01-10  点击:

眉东府发〔2022〕1号

市岷东新区管委会,各园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为大力弘扬社会正气,传播正能量,保护和鼓励见义勇为行为,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公民条例》《眉山市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实施办法》,区政府决定授予何平等4人“眉山市东坡区见义勇为公民”称号。

何平,男,汉族,58岁,眉山市洪雅县人,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现住东坡区文定街188号。

周正华,男,汉族,66岁,眉山市青神县人,眉山市总工会退休干部,现住东坡区旭光小区。

徐清福,男,汉族,63岁,眉山市东坡区人,眉山侨银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水域打捞工,现住东坡区永寿镇蔬菜村1组。

王懿,男,汉族,55岁,眉山市东坡区人,眉山侨银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水域打捞工,现住东坡区苏祠街道新民里。

2021年9月6日,张某不慎落水,周正华听到群众呼救第一时间跳入湖中,但救援过程中体力不支,在何平、徐清福、王懿的共同努力下,张某被成功救起。

全区广大干部群众要以何平、周正华、徐清福、王懿为榜样,学习他们奋不顾身、舍己救人的英雄气概,学习他们勇于奉献、敢于担当的高尚品质,大力弘扬助人为乐、无私奉献的良好道德风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建设平安东坡作出积极贡献。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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